什么是危險化學品? 根據(jù)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令第591號》第三條,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,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蝕、爆炸、燃燒、助燃等性質(zhì),對人體、設施、環(huán)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。 危險貨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燒、爆炸、腐蝕、中毒或有的物品,在運輸、儲存過程中容易造身傷亡和財產(chǎn)損失,采用防護設施與措施的貨物。 危險貨物包裝是指盛裝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,通常包括容量不超過450升、凈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裝容器,中型散裝容器,大型容器(大包裝)等,另外還包括壓力容器、噴霧罐和小型氣體容器,便攜式罐體和多元氣體容器等。
按照國內(nèi)各類法規(guī)標準進行化學品危險性分類鑒定,如GHS:《全球化學品統(tǒng)一分類和標簽制度》、GB 30000系列:GB 30000.02-29《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(guī)范》系列標準、CLP:《歐盟化學品分類、標簽和包裝法規(guī)》、OSHA:美國職業(yè)安全與局《危險公示危險公示標簽。 2、判斷是否是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列明的危險化學品。標準(HCS)》等。 3、判斷是否是滿足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確定原則的危險化學品。 GHS中提到,“統(tǒng)一的危險公示制度包括適當?shù)臉撕灩ぞ?,以便傳達有關全球統(tǒng)一制度每個危險種類和類別的信息”。危險公示標簽是關于危險化學品的一組相應的書面、印刷或圖形信息要素,這些信息包括信號詞、象形圖、危險說明、防范措施說明、產(chǎn)品標識符、供應商標識等,標簽固定、印刷或附著在危險化學品的直接容器或外包裝上,用以及時有效地向化學品生命周期中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可能涉及的人員傳遞其已知的危險性信息。 申請流程: 1、填寫《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報告 申請表》 2、完整填寫申請表,打*號必填。如因信息不完整,我司無法按期完成。 3、寄樣:申請表加蓋公章,隨樣品一同寄送至我司。 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(qū)中山大道西(華科檢測中心) 4、收到樣品和資料開始測試15個工作日,出具危險品分類鑒定報告。
《貨物運輸條件書》、《貨物危險性書》送樣及注意事項 1、送檢樣品量為固體:30~50克(如該樣品需做自燃試驗的1kg,氧化劑實驗的200g)、液體:50~70毫升(如需做金屬腐蝕的樣品另行通知,需樣3.5L),樣品袋(或瓶)上應標明樣品名稱及送檢單位名稱。為了便于核查,我中心對于來樣均需保留,不予退還(如貴重或的樣品需退還的請在備注欄說明)。 2、送檢單位須所送樣品與真實的出運貨物相一致,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檢驗,如有不符,所涉及的檢測費用、法律責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。 《物運輸條件書貨》、《貨物危險性書》表格填寫及注意事項 1、貨物名稱填寫樣品的具體物質(zhì)名稱,不可僅填寫代號、型號或規(guī)格代碼等。 2、電池類的產(chǎn)品(或產(chǎn)品內(nèi)含電池)在“貨物名稱”一欄寫明電池的類型(如:鋅錳電池、鎳氫電池、鎳鎘電池、鉛酸電池、鋰電池等)及電池的型號。 3、有機顏料(繪畫用丙烯類顏料除外)需寫明顏料的商品名稱、有機染料需寫明染料的商品名稱及染料的強度。 4、請如實填寫樣品的生產(chǎn)廠家和申請單位,報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。 5、送檢單位應盡可能提供送檢樣品的“產(chǎn)品安全性能數(shù)據(jù)單”(簡稱“MSDS”)。 6、如果因送檢單位未填寫或錯填我中心申請表中的必填項,所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、報告錯誤、產(chǎn)生額外費用等均由客戶方承擔。 7、對于《貨物運輸條件書》,申請表中的“運輸方式”欄一定務必填寫,如不填寫,本中心將一律默認為空運,不予更改,由此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、報告錯誤等均由客戶方承擔。
2021-09-20 23:16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