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修復可上溯到清中期,宮里太監(jiān)把破損的偷拿出宮,修好了賣出,所用材料有蛋清,蟲膠,糯米湯等等,漸漸的就有了這種行業(yè)。清末,古陶瓷修復技藝已在社會上初步形成,當時主要用蟲膠、樹膠和魚膠作為黏合劑,也有采用鋸釘?shù)霓k法,走街串巷來修補民間一些殘破瓷器。開埠后,這里更是古董商,古陶瓷極易破損的特性催生了一批修復人才,饒鴻發(fā)算是這項技藝的鼻祖。
修復范圍:陶器、瓷器、玉器、石器、木器,書畫裝裱修復、古籍修復、檔案修復、紡織品、竹木、漆器、皮革、提供各類收藏品的修復。
古董鑒定的方法:
分類法:運用類型學的分類排比法,找出各種陶瓷之間的異同點,加以分類分型,摸索出器物演變的規(guī)律,達到認識和掌握的目的。
比較法:利用已知的標準器(例如窯址標本,紀年墓出土或器物本身帶有年款的陶瓷器),與彼此有某種聯(lián)系的鑒定對象加以對照,從各個方面進行研究和比較,以已知比未知,使未知變知之,得出合乎事實的判斷。
甄別法:在實踐的基礎上,運用調查、考證和科學檢驗等不同方法,通過邏輯思維和概括,對鑒定對象作出正確的甄別。